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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两证整合”后常见问题有哪些?
编辑时间:2017-07-14 12:00:00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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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2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以下这些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后的常见问题,你知道多少呢? 


1.问:“三证合一”要求在2017年年底前完成换照工作,“两证整合”是否也设置换照期限? 

答: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不设置过渡期,各地可以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两证整合”营业执照,但要充分尊重广大个体经营者的意愿,不得组织对“两证整合”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强制换照。荣天财税公司环境1.jpg


2.问:实施“两证整合”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原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答:暂未取得“两证整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原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但个体工商户相关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换发“两证整合”营业执照。


3.问:个体工商户换领“两证整合”营业执照时是否需要收缴原税务登记证? 

答:个体工商户换领“两证整合”营业执照时,无需收缴原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换照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将其相关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原税务登记证自动宣布失效。


4.问:新办个体工商户取得“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后,是否还需要在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 

答:实行“两证整合”后,新办个体工商户不需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 


5.问:新办个体工商户取得“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后,是否还需要到税务机关报到,应该什么时候去报到? 

答:实行“两证整合”后,新办个体工商户不需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但应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如发生纳税义务办理纳税申报或者领用、代开发票)时,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信息确认,接受税务管理。


6.问:新办个体工商户取得“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后,长期未到税务机关报到是否会被税务机关处罚? 

答:对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长期(原则上不超过一个纳税年度),一直未到税务机关报到的个体工商户,将被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中列入风险管理范围。若核实已发生纳税义务,税务机关将按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及时履行申报纳税义务。


7.问:个体工商户换领“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后,是否需要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答:个体工商户换领“两证整合”营业执照后,应尽快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码变更事宜(如变更发行税控设备等)。


8.问:“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时是否要先到税务机关申报清税? 

答:对已接受税务管理的“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先到其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清税申报,由税务机关开具《清税证明》(30天内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其他个体工商户仍按原规定办理注销登记。www.rt88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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