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公司或企业章程东莞注册外商独资一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范本设立并由全体董事组成的业务执行机关。东莞注册外资公司具有如下特征:第一,董事会是股东会或企业职工股东大会这一权力机关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东莞公司注册代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股东会或职工股东大会所作的决定公司或企业重大事项的决定,董事会必须执行。
外商独资一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
章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文): (下称公司),住所: 。公司投资总额为 ,注册资本为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宗旨:通过设立有限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出资筹集资本金,东莞注册外资公司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
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从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投资方基本情况
投资方: ,住所: 。
2、投资方出资方式
投资方的出资额为 ,占注册资本 %。其中,以进口设备作价出资 ,以外汇货币出资 。
3、投资方出资期限
出资期限:投资者自公司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年内缴清注册资本。
三、公司组织形式和权力机构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根据组织形式设立相应的权力机构。
1、股东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职权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东莞公司注册代理,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股东的职权范围如下: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注册外商独资一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东莞注册外资公司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及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2、执行董事
公司设立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撤换执行董事,每次应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执行董事作出决定必须做详细的书面记录,并由执行董事签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该记录由公司存档。
3、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注:须少于三人),注册外商独资一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由股东委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任命方同意可以连任。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八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东莞公司注册代理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注册外商独资一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4、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权。
四、公司劳动管理及财务等其他制度
公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东莞注册外资公司,办理员工雇佣、解雇、辞职、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和劳动纪律等事项。公司支持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设立工会组织。
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执行财务、会计、审计等制度。
五、其他
1、公司的解散和清算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2、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自身发展需要,开展研发创新、节能降耗等活动,就技术引进、采购(原材料供应)和销售等做出特殊约定的,如需政府部门批准或备案,履行相关手续。
股东签字:
(注:若为变更或备案制订的新章程,落款改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注:
1、本范本适用于外资一人有限公司。
2、制订正式章程注册外商独资一人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前请删除所有说明及清除下划线,斜体字内容为说明内容,请根据斜体字提示相应填写、修改内容;加下划线内容为需要选择的内容,请根据情况选择其一、删除或者保留其内容。
3、股东为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东莞公司注册代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本范本仅供参考,东莞注册外资公司申请人可依据法律、法规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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